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锦州港)通过开展无商 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连续 4 年财务造假,虚增营业收入超 86 亿元,违法情节严重,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2025 年 10 月,中证投服中心经审慎研判,向沈阳中院提起锦州港证券 虚假陈述民事诉讼。2025 年 12 月,中证投服中心接受 65 名 适格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后,依法按程序向沈阳中院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。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,沈阳中院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该案,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,标志着第 5 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正式启动。
该案系全国首例同时涉 A、B 股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。 目前,沈阳中院已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原告名单查询公告, 正在加快审理该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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